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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信商業銀行99年度新進人員甄試

壹、報考資格條件、筆試科目、需才地區、錄取名額

甄試類別:一般行員(初級辦事員)
學歷及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筆試科目:1.普通科目(含國文及英文);2.綜合科目(包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
需才地區:北部(新竹以北);南部(嘉義以南)
錄取名額(備取):北部129名(90名);南部23名(12名)

貳、報考資格條件及甄試方式

一、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惟已屆65歲退休年齡者不予進用)。
(四)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可於99年7月31日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可先行報名,惟如獲錄取,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五)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持有畢業證書(不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註1.99年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惟如獲通知可參加第二試者,須請學校出具可於99年7月31日以前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之證明,否則將取消應考資格。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所繳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
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
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
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六)體格需求(應考人不得有下列疾患之一):
1.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7,或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55分貝以上者。
2.辨色力異常。
3.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4.患有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
5.其它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二、甄試方式:本次甄試分兩階段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60%)
1.「普通科目」:包含國文及英文。
2.「綜合科目」:包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
(二)第二試:口試(40%)
依應考人筆試成績順序,按錄取名額(不含備取名額)2倍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

參、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99年5月21日(星期五)9:00起,至6月4日(星期五)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建置於陽信商業銀行(http://www.sunnybank.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首頁,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應考人權益。
(四)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僅可擇一需才地區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需才地區。
三、報名費:
(一)報名費用為新台幣750元整;報名費收據請於筆試入場通知書開放查詢之日起至筆試測驗結束後三個月內至本院網站首頁右下方「測驗收據列印」區下載列印,不另行寄發。
(二)繳費方式:報名後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將進行退款:
1.線上刷卡:登錄報名資料後直接連結至信用卡刷卡網頁,繳款期限至99年6月4日18:00止,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請改為ATM匯款或至金融機構臨櫃匯款(匯款帳號可由本項甄試報名網頁/訂單查詢區查詢而得)。
2.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期限至99年6月4日24:00止。繳款帳號將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1)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臨櫃匯款:報名期間可至各金融機構全省各分行採臨櫃匯款方式(請於99年6月4日15:30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請自行填寫電匯單,匯款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兆豐銀行;分行別:南台北分行(分行代碼:0170309)
(3)帳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14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線上刷卡方式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
2.採ATM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因ATM轉帳需1個工作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第3個工作天後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陽信商業銀行招考專區/訂單查詢網頁,檢視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3.辦理ATM轉帳或臨櫃匯款完成後,不須傳真交易明細表至本院。

肆、測驗日期、時間及應攜帶、繳交證件資料

一、第一試(筆試):99年6月13日(星期日)
(一)測驗科目及時間:
第 一 節 普通科目 (國文及英文) 08:40~09:40
第 二 節 綜合科目 (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 10:30~12:00
均為四選一單一選擇題,以2B鉛筆於答案卡上作答
(二)測驗地點:僅設台北考區,試場詳細地址將公告於本院網站,應考人可於99年6月9日(星期三)後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查詢測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
(三)請持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第二試(口試):99年7月11日(星期日)
(一)集中於台北市舉辦,應考人可於99年7月5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址(http://www.tabf.org.tw)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測驗地點。
(二)攜帶證件:第二試當日務必攜帶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報到時須繳交下列表件(各乙式三份;請直接以影印或粘貼於A4空白紙張上,審查後恕不退還):
1.應徵者個人相關資料,含個人履歷表及自傳(請從網站之第二試公告下載填寫)。
2.新式國民身分證之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99年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惟如獲通知可參加第二試者,須請學校出具可於99年7月31日以前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之證明,否則將取消應考資格,不得異議。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
4.兵役證明: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如係現役軍人,應由權責單位出具可於99年7月31日以前退伍之證明文件。
註:以上所繳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伍、應試注意事項(詳細規範屆時請詳閱本院網站及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說明)

一、第一試(筆試):
(一)請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持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需於有效期間內)至指定地點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請應考人自備2B鉛筆、橡皮擦,答案卡限用2B鉛筆畫記,以便計分。
(三)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測驗入場通知書之號碼、桌角號碼、應試類組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四)「普通科目」及「綜合科目」題型均為四選一單選題,應試時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並依規定在答案卡上作答。
(五)應考人未依下列各項規定在答案卡上作答,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1.請應考人自備2B鉛筆、擦拭易淨之橡皮擦,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液。
2.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並完全塗滿,不可塗出方格外、塗滿一半、打×或打勾,畫記須粗黑、清晰,以免影響計分。
3.如答案須更改時,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或將答案卡污損。
4.每一試題有四個選項並為單選題,請選一個最適當答案,答錯不倒扣分數;未作答者,不予計分。
5.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
(六)請勿於答案卡書寫姓名、入場編號、或其它任何文字、標記、符號,亦不得私自將答案卡攜出試場,違者該科以零分計。
(七)本項測驗禁止使用計算機;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機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科扣10分;計算機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八)如有頂替代考、護航、帶小抄或偷看他人答案等違規情事,參加測驗之成績不予計分,取消當次測驗應試資格。監試人員將其試卷及答案卡收起,請其於座位上坐至該節測驗結束前5分鐘始得離場。
(九)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入場通知書之編號就座,除第一節於測驗開始10分鐘內得准許入場外,其餘各節均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各節於測驗結束前5分鐘始得離場;測驗期間未經同意擅自離場者,該科以零分計。
(十)作答時,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器材(如行動電話、呼叫器、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等)違者該科以零分計;並請將電子通訊器材、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等關閉,測驗中響聲者該科以零分計。
(十一)測驗結束鈴響即須停筆,不聽勸阻仍持續作答者將視為違規,並視情節輕重酌扣該科目成績5分至20分。
(十二)應考人於每節測驗時間結束後,得向試場監試人員索取考畢之試題。各類科試題及選擇題解答於99年6月14日12:00起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布。應考人對試題如有疑義,請於99年6月14日12:00 至6月15日18:00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試題疑義專區(http://www.tabf.org.tw)申請,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十三)其他測驗須知: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所示,請應考人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二、第二試(口試):
(一)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持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及規定繳交文件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早到者恕不受理;凡逾報到時間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三)有關第二試之流程、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資訊將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告,應考人可於99年7月5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陸、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所有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第一試(筆試)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
2.比例:普通科目佔筆試成績40%;綜合科目佔筆試成績60%。
3.兩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筆試成績。
4.依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錄取名額2倍之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如第一試(筆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綜合科目、(2)普通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5.筆試有一科零分(含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二)第二試(口試)成績:
1.口試成績以100分計。
2.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4)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三)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所示:
1.第一試(筆試)成績佔總成績60%。
2.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總成績40%。
二、錄取方式:
(一)各類組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惟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二)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筆試成績、(2)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1)綜合科目、(2)普通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三)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陽信商業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柒、測驗結果

一、第一試(筆試)測驗結果預定99年7月5日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告,恕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二、第二試(口試)入場通知書及相關資料預定99年7月5日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告,請應考人自行至網站查詢及下載,恕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三、錄取名單預定於99年7月19日公告,請應考人於當日後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四、本院之測驗結果通知書若有疑義,以答案卡、口試應得正確分數為準,本院得更正之。

捌、筆試成績複查

一、第一試(筆試)測驗結果評定後,應考人若需申請複查,請於99年7月5日
9:00至7月6日18:00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測驗成績複查專區申請,逾期或以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理。申請流程如下:
(一)至測驗成績複查專區登錄,登錄時請輸入應考人之帳號(身分證號碼)及密碼。
(二)點選欲複查之筆試測驗科目。
(三)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每科50元,另收取25元掛號郵資(如:複查一科為75元,複查二科為125元),請於繳費期限內繳款,逾期或以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理。本院提供下列繳款方式:
1.信用卡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99年7月6日18:00止,刷卡失敗視同未繳費。
2.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期限至99年7月6日24:00止,繳款帳號請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
3.選擇ATM轉帳方式繳款者,請於繳費第2個工作天後自行上網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已繳費完成。
(四)應考人逾期繳款,本院除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外,並將進行退款;若應考人申請後未進行繳款者,則該項申請訂單逾期後將自動作廢。
二、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答案卡部分係由電腦再重新閱卷。應考人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或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閱覽、複印答案卡或要求告知命題委員、口試委員之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未通過第一試(筆試)測驗之應考人,如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該類組第一試最低錄取標準者,即予更正第一試測驗成績,並通知該應考人參加第二試(口試);原已通過第一試(筆試)測驗之應考人,經複查發現其成績低於該類組第一試錄取標準者,即取消其參加第二試(口試)資格,該應考人不得異議。
四、複查結果通知書預定於99年7月9日以掛號郵寄方式通知應考人,並輔以手機簡訊通知。

玖、錄取及進用

一、錄取人員自榜示日起5個月內,由陽信商業銀行視業務需要及職缺主動依序通知進用。惟正取、備取人員通知進用時,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通知不到者亦同)。進用後先行試用3個月,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不合格解僱。
二、正取人員經全數通知進用完竣後,備取人員將視陽信商業銀行職員預算員額有空缺時,始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資格自榜示日起5個月內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失其效力,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三、體檢俟分發報到由陽信商業銀行發給「陽信銀行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記錄表」,再赴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指定之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未提出檢驗合格者,即取銷錄取資格。
四、凡經錄取分發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一)通緝有案未撤銷結案者。
(二)判處徒刑在刑期內者。
(三)借款或保證借款逾期尚未清償者。
(四)虧欠公款或因贓私而受處罰有案者。
(五)吸食毒品致無法勝任工作者。
(六)罹患法定傳染病、精神病確不能勝任工作者。

拾、福利待遇

一、以初級辦事員任用,每月薪資新台幣約30,000元(獎金另計),試用期間(3個月)同正式任用之薪資標準。
二、行員享有工作獎金、考核獎金及績效獎金、勞健保及員工團體保險、退休金、員工優惠存款利率、職工福利委員會補助等福利。

拾壹、其它注意事項

一、本項甄試有關訊息登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
陽信商業銀行(http://www.sunnybank.com.tw/)
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
二、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陽信商業銀行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三、試務行政作業洽詢電話: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中心 (02)3365-3666轉分機704~7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30。
四、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所發佈之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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