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瓦斯鋼瓶檢驗,確保民眾使用安全 落實瓦斯鋼瓶檢驗,確保民眾使用安全
消防署自94年3月1日起辦理瓦斯鋼瓶(即液化石油氣容器)之出廠認可工作,針對鋼瓶材質,規範於「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基準」,採嚴密之「分析設計」,除要求鋼材外,並對鋼瓶進行應力分析和疲勞分析,規範材料之容許應力及實施耐壓試驗,並採逐批檢驗方式,合格後始得填裝液化石油氣,另外針對使用中的鋼瓶,則要求必須定期檢驗,如檢驗通過方可繼續使用,以確保大眾使用鋼瓶時,不致發生漏氣等危害安全之情事。 為了督核瓦斯行依規定送驗鋼瓶,消防署主動掌握各瓦斯行容器檢驗量,由消防局針對送驗量偏低的瓦斯行(該瓦斯行與去年同期送驗量比較偏低者),主動瞭解原因,並編排巡邏查察取締勤務加強查察,以避免瓦斯行違規使用逾期容器。同時消防署並組成「危險物品管理專案查核小組」,以全國巡迴方式,不定時抽查液化石油氣相關場所,如查獲違規者,即交由該轄消防機關依「消防法」處以新臺幣2萬元至10萬元之罰鍰。 績效: 為要求各縣市政府一同全面加強取締液化石油氣業者違規行為,內政部於99年6月21日頒布「加強液化石油氣容器安全管理執行計畫」,針對各縣市消防局及消防署的查核結果與違規輕重情形,分別辦理加扣分,並每季辦理評核。因落實鋼瓶檢驗制度,鋼瓶不合格壓毀數量於99年度起明顯提升,連帶新鋼瓶需求數亦大幅上升。 除了加強查察取締工作外,各級消防單位並持續宣導民眾辨識逾期鋼瓶,包含印製宣導海報,藉由志工團體於各種宣導場合加強宣導,製作宣導FLASH短片,置於消防署、消防局宣導網頁供民眾下載,並將逾期鋼瓶辨識方法編寫國小寒、暑假作業,函請教育部轉知各國小納入編印。希望透過宣導的方式,讓民眾拒用逾期鋼瓶,以保障民眾使用鋼瓶的安全。 資料來源:http://www.moi.gov.tw/index.aspx  

發 表 人 : 陳明正 聯絡電話: 02-89114119#9913 聯 絡 人 : 陳明正 聯絡電話: 02-89114119#9913 發稿單位: 消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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