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6-2009年我國職災統計資料顯示,跌倒是國內職業災害的第三大原因,僅次於被捲/被夾及刺傷/割傷/擦傷(交通事故不計)。由職災傷害給付顯示,全產業跌倒職災發生率平均每千人0.46件,男性平均年發生千人率0.50,女性是0.44。男女性跌倒發生頻率最高的行業以製造業最高(28.2%),其次營造業(22.3%),再次為批發零售業(13.5%),女性在住宿餐飲業及其他服務業發生頻率也偏高。男女發生跌倒職災案例年齡以50-54歲勞工的比率最高,而由性別年齡分布比較,50歲以下男性跌倒發生率略高於女性,50歲以上女性發生率則明顯高於男性。
國內外預防法規
(一)我國相關規定跌倒職業危害預防,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規定:「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建築相關法規,針對防止滑倒進行規範的規定: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中,對於坡道及行動不便者使用之浴廁,規定應使用「粗面」或其他「防滑材料」處理。
●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針對行動不便者的設計規範,包括室內外通道、坡道、樓梯、浴廁等,規範地面應「平整、堅固、防滑」。
(二)美、加、歐盟相關規定
1. 美國
美國職業安全衛生法(OccupationalSafety and Health Act, OSHA)29 CFR 1910 subpart D,對於預防工作場所跌倒危害環境規定,主要有保持地面平整、乾燥及排除障礙物為主,建議工作區域地表靜摩擦係數(staticcoefficient of friction, COF)至少維持0.5以上。美國國家標準協會(AmericanNational Standard Institute, ANSI)Z535規範,工作環境出現打滑或跌倒,須加裝警示標誌地面防滑設計標準及警示圖片(圖2)。
2. 加拿大
加拿大職業安全衛生法( Ca n a d a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egulations,SOR/86-304),針對跌倒危害預防規定如下:
● 2.14(1)所有室外階梯、走道、坡道等使用的通道,避免冰或雪堆積、任何可能造成絆倒或滑倒的危險。
● 2.14(3)所有通道及工作區域地面應具防滑功能,保持地面無碎片、破洞、鬆脫的板子或磁磚等異物。
● 2.15 工作區域若有地面經常潮濕,員工又沒穿著防水防滑工作鞋,工作區域地面可以利用夾層地板、工作平台供人員通行,或進行地面防滑處理。
● 12.5(2)工作場所若有滑倒潛在危害,員工應穿著防滑鞋子。
3. 歐盟歐盟在1989年制定工作場所安全衛生的最
低規範(89/654/EEC),關於跌倒危害預防的相關條例如下:
● 9.1 室內地板不得出現危險凸起、凹洞或斜坡,地板應牢固、平穩且不滑。
● 9.2 室內的地板、牆壁與天花板應該定期清理及維修,以符合清潔與衛生。
● 9.3若有半透明或透明牆壁,尤其是玻璃材質隔間,表面及周邊通道應明確標示,確實避免人員在行進間碰撞牆面受傷。
● 21.3工作人員若必須戶外工作,工作區保護員工免於跌倒或滑倒。
工作場所的跌倒危害因素
(一)「不安全的環境」
(二)「不安全的行為」
工作場所如何防跌
工作場所避免跌倒的發生,應藉由環境整頓包括地面防滑、障礙物排除、定期清理維護等及工作規範避免不安全行為。
資料來源:網址/ioshcustom/Web/Other/Detail?id=222。